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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党制度(二)

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

一、要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,自觉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。
二、经常深入群众,了解群众情绪,倾听群众呼声,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。
三、关心群众疾苦,为群众做好事、办实事、解难事,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。
四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,善于发现群众中的先进典型,及时总结和宣传群众创造的有益经验,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汲取营养、经受锻炼、接受监督。
五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,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、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、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,凝聚群众力量。
六、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,推行党员承诺,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两件实事。
七、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,义务参加党员服务站(点)

“三会一课”制度

          “三会一课”制度是基层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形式。 支部委员会,一般每月召开一次。主要内容是: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、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;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,搞好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;研究党员队伍建设问题;讨论决定重大问题。 支部大会,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。主要内容是:传达、学习有关文件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、指示,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;定期听取支委会的工作报告,听取村委会通报工作情况,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;讨论通过党员发展、转正、表彰和处分;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或支部书记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,补选支部委员;讨论决定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。 党小组会,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二次。主要内容是:学习有关文件,传达支部决议,讨论贯彻的具体措施;向党员布置工作;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;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,研究如何做好群众工作;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对象;酝酿发展、转正及对党员的奖惩等工作。 党课,一般每月一次。主要内容是: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常识的教育;党章、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教育,党纪党规教育;党的优良传统教育以及形势教育等。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

一、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、党小组为单位召开,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,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,每年召开一次,均由书记主持。
二、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的内容,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,结合党组织的实际工作确定。要认真总结党员和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思想、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解决矛盾,统一认识。
三、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的日期和议题,要提前通知各参会人员做好准备。民主生活会前要采取多种形式,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。
四、召开民主生活会前,要报请上级党委派人参加以便了解情况,进行指导。各成员之间、各成员与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活动,交流思想,相互谅解与支持,努力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。
五、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上,要充分发扬民主,畅所欲言,充分体现党内生活会思想性、原则性。民主生活会上,要通报征求到的党员群众的意见。
六、民主生活会上因故缺席的成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,会议的情况和批评意见在会后由党组织书记转告缺席成员。
七、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,要认真加以解决。民主生活会后,要向上级党委作出书面报告。